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通知》(盐住建招〔2023〕12号),推动全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4年5月14日前书面向我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无修改意见均请书面回复。 联系人:李春煜,电话:88423577,邮箱:1814130689@qq.com。 附件: 关于规范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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