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地震应急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09:58 字体:[ ] 浏览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地震应急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9-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

原文件报价表中:乳胶止血带的物品描述为长度≧1米,数量1个;

现更正为:乳胶止血带物品描述为长度45厘米,数量2个。

更正内容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现更正为:

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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