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八购”购房补贴和补助常见问题解答(上)

发布日期:2024-06-19 11:10 字体:[ ] 浏览量:

问:购房补贴和补助政策的实施范围有何规定?

答:实施范围为盐城市区高速围合圈内及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高速公路围合圈西南至盐淮高速公路,西北至盐靖高速公路及新洋港,东至南洋镇界与沈海高速公路。盐城环保科技城北至新洋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世纪大道东延、东至新民河。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至新洋港、西至盐龙湖东、南至盐淮高速、东至盐靖高速。不在实施范围里面的特殊项目,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研究确定发放购房补贴。


问:享受购房补贴和补助政策的时间如何认定?

答: 01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凡2024年5月1日前已签订网上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故解除合同重新签约的,该套商品房一律不享受购房补贴。

 02  出售自有住房信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时间为准。出售自有住房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国有出让土地上的自有商品住房。


问:购房补贴和补助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 01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业。

 02  参加单个楼盘团购(拼团)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

 03  团购3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企业。

 04  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


问:购房补贴和补助政策具体有哪些?

答: 01 刚需购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对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或企业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单个楼盘团购(拼团)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再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20%的购房补贴。

 02 企业团购   对企业团购3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给予企业所缴纳契税100%购房补助,再对企业按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所缴纳的房产税每年给予购房补助,期限不高于5年。

 03 换新购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在享受新房100%契税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所购新房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

 04 多孩购   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及以上盐城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已生育),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和补助按购买新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发票金额计算。

新建商品住房包括预售和现售的住宅类商品房,认定标准为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网签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的商品住房(含住宅性质的公寓),经济适用房、农民公寓、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不享受购房补贴。新建非住宅用房的性质认定标准为除规划居住用途之外的其他新建商品房(含车库、车位)。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人才可以重复享受本措施购房补贴。


问:“返乡购”政策内容是什么?

答: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购房人群和其他购买、建修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的自住住房人群可提取公积金。

2024年5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包含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大丰、东台、射阳、建湖、阜宁、滨海、响水等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在异地(外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均可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购买、建修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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