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建局2024年度局系统城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10:17 字体:[ ] 浏览量: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12月份开始至投标截止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调整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12月份开始至投标截止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2、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业绩,有1项得1分(同一代理合同无论多少采购项目只按1项业绩计算),本项最多加8分,须提供代理合同原件、所采购项目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中标(成交)公告截图”调整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业绩,有1项得1分(同一代理合同无论多少采购项目只按1项业绩计算),本项最多加8分,须提供代理合同原件、所采购项目在有关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中标(成交)公告截图”。

3、评标办法中代理服务工作方案由10-14分调整为13-17分。

4、取消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的约定。

5、开标时间延期到2024年4月16日下午3点,地址不变。

6、其他仍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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