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沙井头小区项目工程质量履约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3 15:33 字体:[ ] 浏览量:

2018528沙井头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维修资金维修小区屋面外墙工程,盐城市新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施工维修根据合同约定,留存质量履约金24830元,质保期限为5年。现该项目保修期已满,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予以公示。
  本公示2024313日至202432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流程向盐城市新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9918628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8161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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