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市区范围内污水厂监管水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9 17:36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浏览量:

盐城市城镇排水管理处2023年盐城市大市区范围内污水厂监管水质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城镇排水管理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市区范围内污水厂监管水质检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盐城市城镇排水管理处对污水厂进、出水水质控制要求,需水质检测服务单位对污水厂进、出水水质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具体水质检测指标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26 万元,最高限价为 26 万元。

(三)服务期:壹年(20237-20246月)。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并达到采购人要求,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实验室,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取得环境检测人员上岗证;

  4、投标申请人须在盐城地区具有(CMA)资质认定(验收)复查的实验室(提供盐城地区实验室详细地址、实验室面积、试验仪器设备照片、实验室现场照片);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阶段对项目组其他人员不作要求,项目组其他人员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6月 6 日18时00分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新天地2幢715室。周猛勇: 0515-88501168  18036319833)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和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620日14:30-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 月 20 日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第三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小会议室(盐城市世纪大道16号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6 20 日15:00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第三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小会议室(盐城市世纪大道16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用信封密封)形式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文件接收地点。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联系人:何科长电话:0515-882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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