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1-13 08:00 字体:[ ] 浏览量: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830日至11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2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党委集中反馈了巡察意见,移交了巡察问题清单、工程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清单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我局在常规巡察中主要存在13个方面、46条具体问题,另有工程领域3个方面、13条具体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统筹兼顾、督导问责,不断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连续召开多次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316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过堂、审核整改工作方案。320日,局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指导。局党委坚持做到巡察整改工作逢会必讲,不断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多次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讨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细化责任分解,明晰目标任务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从严落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局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机关处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将反馈的问题细化为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和请示汇报,多次研究会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确保整改任务明职明责、具体可行、切合实际,落实到人。

全程跟踪督导,推进整改落实局党委召开多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根据整改工作进度,及时召开专题会办会。坚持跟踪问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整改时限”要求,及时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改任务。局主要领导在党委会议上,逐个点名推进迟缓的整改部门,督促加快推进。坚持采取日常督查、阶段报告的方式,动态汇总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整改情况自查报告须经牵头局领导签字把关。同时,将巡察整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

(四)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健全内控机制,持续深化“正风肃纪”。认真分析局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廉政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化党纪党规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构建局系统意识形态和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廉政风险定期评估研判等10个方面内控机制,推动风险防控,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事项

1.关于“思想重视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未进行系统梳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经按照要求,及时梳理各条线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2)按照制定的措施,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并组织定期督查工作。

3)每月工作例会期间,组织通报年度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2.关于“思想重视不够。近三年,党委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仅组织专题学习1次。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系统的批示指示精神,党委中心组仅20196月专题组织学习一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印发《2023年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盐住建委〔202322号)。

2)已由专人收集整理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

3)已制定《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盐住建委〔202331号),常态化推进中心组学习。

3.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未专门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已制定《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盐住建委〔202331号),常态化推进中心组学习。

4.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以会代学’现象较为普遍,常常以党委会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印发《2023年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盐住建委〔202322号)。

2)每月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5.关于“学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印发《2023年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盐住建委〔202322号)、《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盐住建委〔202331号)。

2)在中心组学习交流会上组织学习体会交流。

3)制定培训教育方案,依托市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二十大、弘扬井冈山精神”专题培训。

6.关于“结合工作职责开展学习研究不够到位,缺乏对住建工作深层次的思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印发《2023年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盐住建委〔202322号)。

2)已制定《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盐住建委〔202331号),常态化推进中心组学习。

7.关于“未能及时有力地将学习成果运用到指导推动全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中去。”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印发《2023年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盐住建委〔202322号)、《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盐住建委〔202331号)。

2)每月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3)制订《关于在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

8.关于“对一些民生实事项目如水环境治理工作至今未能形成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编制《盐城市“清水绿岸”提质行动方案》,在全市层面推进相关工作。

2)提请市政府召开水环境治理工作会议。

3)每月调度住宅小区雨污分流项目进度。

4)开展全市河道消劣工作推进情况现场核查。

9.关于2022年计划实施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存在个别项目不达时序进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022未完成的城建项目已列入2023年城建计划,目前已全部进场施工

10.关于“黑臭水体整治不够彻底,个别河道存在返黑返臭现象,全市黑臭水体未能实现见水则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编制《盐城市“清水绿岸”提质行动方案》,在全市层面推进相关工作。

2)提请市政府召开水环境治理工作会议。

3)指导各县(市、区)编制河道“消劣”工作方案。

4)开展全市河道消劣工作推进情况现场核查。

11.关于“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管理力度不够。2021年度全省考核中,我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项目综合排名第12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试点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对照三年试点行动工作要求,全市14个省级试点项目基本完成,酒厂片区、万户新村等零散老旧居住片区统筹改造、戴庄路文化创新街区塑造、串场河生态廊道、市循环产业园建设等一批优秀试点项目的成功实施,为全省贡献了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盐城案例。

2)突出试点经验成果总结。编发8期工作简报,对所有省级试点项目和部分优秀市级试点项目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进行了推介,同步整合编印了《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盐城实践案例汇编》。

3)持续推进媒体系列宣传。在“盐城住建”一网三号及“智慧盐城”、《盐阜大众报》客户端等开展了“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专题报道”15篇、“全市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视频展示”10篇、“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系列报道”3篇,共计28篇。从20231月起,在《盐阜大众报》头版和《盐城新闻》栏目开设“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系列报道”专栏,期间进行了8篇专题报道,美丽宜居城市试点的示范效应得到了充分彰显。

12.关于“建筑业龙头企业培植力度不够,2021年全省建筑施工百强企业中,我市榜上无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2年我市有1家企业入选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详见省住建厅、省统计局、省商务厅联合发文《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的通知》(苏建建管〔2022152号)。2023年我市有3家企业入选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详见省住建厅、省统计局、省商务厅联合发文《关于发布202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的通知》(苏建建管〔202391号)。

22022年度我市有58家建筑企业入选全市“争星创优”优胜企业,比上年新增20家,其中五星级企业7家,详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发文《关于公布2022年度“争星创优”活动优胜企业和杰出优秀企业家名单的通知》(盐办〔20231号)。

32022年度我市成功培育建筑施工30强企业,详见《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市建筑业发展目标考核“第一等次”县(市、区)和盐城市建筑施工企业30强(盐城市建筑业发展第一等次企业)名单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12号)。

4)制定并推动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在金融支持、联合体试点、企业减负等方面扶持本土企业发展,促进本土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13.关于2020年至2021年,本土企业在建设工程领域中中标金额占比较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要求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审慎设置资质和业绩要求,优化工程招投标监管流程,推行事中事后监管,对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本土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一律终止招标流程,要求重新发布公告,并给予扣分处理。

2202363日,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试点推进市内外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积极推行评定分离。

3)积极落实《十项措施》文件精神,2023625日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大型重点建设项目联合体投标试点工程的通知》,鼓励试点企业与市外优秀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630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相关条款已全部修改到位。

4)鼓励招标人对1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228日发文调整建设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公布方式,鼓励投标人独立自主编制投标报价,减少陪标、外地挂靠企业扰乱市场。

62023216日,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招标人对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625日与多单位联合发文《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的通知》,在全市建设工程项目中,试行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进一步为企业减负。

7)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评标系统增加围标串标识别功能,331日交易系统IP一致识别功能已经正式上线。

82023810日制定了《盐城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导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市“评定分离”项目评标、定标行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引导招标人强化内控机制。

14.关于“行业主管监管职能履行不力。”中“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不力,存在部分项目未采用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未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于20234月份分别组织监管机构、招标代理、招标人代表开设两场培训班,专题学习招标投标最新招投标方面政策。。

2)对进场交易项目严格把关,依法必招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已全部实现电子化和不见面开标。

3)经协调相关部门在评标系统增加围标串标识别功能,2023331日交易系统IP一致识别功能已经正式上线。

15.关于“行业主管监管职能履行不力。”中“城市绿化管理存在违规问题,违规占用市政道路实施绿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完成占用市政道路的退让工作,恢复市政道路。

2占用单位向属地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完善异地绿化建设审批手续,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16.关于“行政执法监管滞后,有工程项目存在应予以查处而未查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扎实推进执法监管联动工作,制定了全局2023年度联合执法检查计划。执法、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两会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稳定督查执法、市本级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管控联合检查、市本级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联合检查。7月下旬,联合4个区住建执法部门开展市区瓶装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2)严格执行局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制度,加强案件移送条件、时限、证据等把关,确保监管、执法无缝衔接。

17.关于“绿化管理养护不到位”中“高架绿化管护不达标,部门单位之间协调不够,存在大面积空秃,部分花灌木长势不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经调查,大面积空秃的主要原因是按现状验收和移交,同时高架下绿化常年无自然雨水、光照较差,管养难度大。

2已建立与交巡警部门对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了高架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强化对高架绿化养护的考核监管。

3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盐创园指﹝20231号)

4成立了课题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高架绿化养护技术的研究,已完成土壤测试,确定研究课题内容,课题论文《高架桥绿化修复实践与探索以盐城为例》已在《江苏风景园林》2023479发表。

5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高架一期、二期苗木复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完成高架绿化部分苗木复壮修剪、追施水肥及输营养液。

6高架二期空秃补植已基本完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高架一期消灭裸土专项行动方案》。

7研究制定了园林绿化项目移交接收工作流程,并印发实施。

18.关于“绿化管理养护不到位”中“义务植树基地养护管理不力,乔灌木密度过大,景观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制定印发专项提升工作方案,并采取相关技术手段进行处理

2已成立市区重要路段、重要节点巡查组对网格划分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网格长、网格员工作职责。

3已将该事项纳入重点实施项目,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办理概算审查

19.关于“未及时转交预售资金核查问题线索及跟踪督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已将相关问题转交属地住建部门,并整改到位。2023314日,市住建局联合市银保监局成立2个督查组赴各地就各地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20.关于“市场化物业管理覆盖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截止20237月底,已完成95个老旧小区、203个零散居住区的市场化物业服务工作,其中:东台市10个老旧小区、40个零散居住区;射阳县6个老旧小区、20个零散居住区;建湖县6个老旧小区、14个零散居住区;阜宁县4个老旧小区、20个零散居住区;滨海县2个老旧小区、10个零散居住区;响水县4个老旧小区、9个零散居住区;亭湖区38个老旧小区、28个零散居住区;盐都区20个老旧小区、8个零散居住区;开发区2个老旧小区;大丰区3个老旧小区、54个零散居住区。

2)每月定期督导各县(市、区)落实提高市场化物业管理覆盖率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月度建设工作。

21.关于“业主投诉物管服务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小区房屋本体和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缺乏系统保养和维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354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盐城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盐旧改〔20231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2023516日至23日,组织开展工作调研。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对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完整社区试点项目推进情况、国有企业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推进情况、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情况等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调研,推进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加紧落实。

22.关于“业主投诉物管服务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老旧小区环境脏、乱现象严重,各类违章搭建多、开门多,阳台改为厨房、厕所以及房中房现象多,无证摊点多,车辆乱停乱放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并有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印发了《<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步骤,按照宣传贯彻任务表推进各项工作。印发了《关于调整盐城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盐物管办〔20232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2)邀请公安、市场监管、资规、城管、消防等部门召开了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推动部门执法进小区,协调解决辖区占用消防通道、飞线充电、承接查验、自治纠纷等突出问题。

3)加大督导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报送工作,组织人员对物业小区现场抽查督查,通过《盐城物业在线》发布了六期物业小区曝光台,提升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意识,提高改善物业服务水平。

23.关于“业主投诉物管服务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老旧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缺少、被占用现象严重或者小区分布零散,公建配套无人问津,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矛盾纠纷频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印发了《关于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2)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小区公共事务公示公开实效工作的通知》(盐住建物管〔20234号),促进全市物业小区公共事务公示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

3)学习苏州、上海、淮安等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相关好的经验,修改制定我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4)持续强化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2023年二季度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通报》,公布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物业企业红黄黑榜名单。

24.关于“维修资金收取不到位,巡察整改指出项目设备维修资金至今未缴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巡察指出项目欠缴的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到市物管中心维修资金专户

25.关于“维修资金使用宣传不到位。使用程序复杂,导致维修资金使用困难、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结合实际,20233月一4月完成市区维修资金使用线上申请审核流程。

220234月一8月,先后完成维修资金系列动画微视频一至四集(共五集),并在“盐城住建”“盐城物业在线”等公众号媒体和小区公共区域发布宣传,编制维修资金系列动画微视频第五集。

320237月赴外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并会同软件开发单位对维修资金使用线上服务平台框架调整优化内容进行明确。

4)围绕局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6月一8月完成制定市区维修资金使用检查工作方案和通知,继续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督导。

26.关于“全市仍有较多行政村未编制村庄规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023年初,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有改善需求的规划发展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各地正在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27.关于“大量老旧农房亟需改善。部分城乡房屋建成年代久远,建设标准偏低,房屋安全风险隐患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2年已启动新一轮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制定出台市级五年行动方案、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意见,编印规划建设导则,设计农房标准施工图集等。

2)推动全市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开展动态排查工作。

28.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待提升。信用报告应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29月,联合出台《关于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盐住建招〔20223号),鼓励招标人在依法必须招标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对信用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运用评定分离办法优选中标企业。

220232月,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保证金优惠政策的通知》(盐住建招〔20233号),鼓励招标人对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

320236月,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对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以及相关信用报告的审查应用明确了规范要求。

42023年以来,局直接监管服务的31个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全部明确对提供信用报告评级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对信用报告全部落实省内异地互认互用。

5)认真落实“信易购”工作,2023年以来由局直接购买实施的3个服务项目,对信用评级为AAA的中标单位分别免收履约保证金8万元、23.57万元、2.7万元。

29.关于“行政服务效能亟待优化”中“市工改系统与其他部门之间业务平台数据不同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升级招标工作。中标单位已进场开展系统优化升级各项工作。

2)会同审批局召开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优化对接推进会,会商工改系统第三、四阶段优化对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工改系统市政公用报装端、审批端功能优化,完成工改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功能优化调整,完成工改系统地址迁移工作。

3)根据省工改办安排,完成市工改系统与省投资在线平台、省电力系统对接情况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反馈至省工改办。目前正根据省工改办部署进行省投资平台深度对接工作。

4)协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新业务系统已上线并与市工改系统完成对接。

5)完成工改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结果证照数据多阶段共享对接开发。

30.关于“部分地区瓶装液化气入户安检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常态化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五一”期间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督查,重点检查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端安全用气情况,发现隐患问题,督促属地组织整改闭环。

2)定期通报各地入户安检率等指标、燃气预警装置使用情况,射阳、大丰、亭湖瓶装液化气入户安检率均超过90%

3)转发省住建厅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系统使用情况通知,督促各地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入户安检、配送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31.关于“对防范化解风险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安全设施形同虚设。气体灭火系统自2013年建成至今未投入使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气体灭火系统更新已于202212月底完成,20231月初完成验收。

220233月份整改责任单位对电路电线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开展人员安全教育,完成电梯年检。

3)先后组织了清明、五一假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邀请气体灭火设备供货方前来开展灭火设备使用专题培训。

4)局系统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从严要求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组织开展办公场所安全消防宣讲和现场灭火演练,进一步强化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关于“建筑安全事故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开展春节节后复工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五一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和夏季高温汛期专项督导,对各地部分项目进行了安全抽查,对发现问题立即落实属地整改到位,加强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进一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技术》宣贯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坚决扭转保姆式监管。

33.关于“违规租赁林带场地。因未遵守生态防护林带的使用管理规定,将林带场地违规租借给企业,破坏了防护林的整体生态功能。合同到期后,至今未收回用地,也未收取逾期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按协议约定将所拖欠场地占用费追缴到位

2严格按照生态防护林使用的规定收回场地,恢复林地的生态功能,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已启动司法诉讼程序,进入审理程序

4研究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印发实施

5已对责任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免去其党内职务、行政职务。

34.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市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自2020年成立以来,多名成员退二线、退休或者岗位变动,至今仍未调整。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党委已印发《关于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盐住建委〔202321号)。

2)局党委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5.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责任压力传导有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党委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局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局党委印发《意识形态和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实施细则》(盐住建委﹝202325号)。

4)在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并明确作为报告内容。

36.关于“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日常工作运行等有关事项上传下达渠道不够通畅,报告报备不及时、不全面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党委每月向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发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强调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日常权力运行事项。

2)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按要求出台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月对应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提交完成情况。

3)局机关纪委每月收集整理并及时反馈报告报备工作情况。

37.关于2022年以来局系统廉情分析会至今仍未召开。”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在内控机制实施细则、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每年两次廉情分析专题会议。

2)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每季度召开廉情分析会、提交廉情分析报告。

38.关于“局机关纪委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态状况掌握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常态长效履职机制实施细则》经党委会议审定印发出台。

2)局机关纪委常态化统筹调度各级纪检委员、纪检员参与局系统纪检监督工作,并每月通报工作情况。

3)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每月通过局机关纪委向局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9.关于“部分信访线索核查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出台《廉政风险定期评估研判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和信访事项研判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依纪处置投诉举报和信访问题。

2)出台《聘任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

3)出台《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常态长效履职机制实施细则》,将纪检条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作为重点内容。

40.关于“至今未自办过1起问责案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印发《意识形态和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机制实施细则》《廉政风险定期评估研判机制实施细则》《聘任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常态长效履职机制实施细则》,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机关纪委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以及推进工作应遵循的思路原则、方法措施。

2)印发《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常态长效履职机制实施细则》,明确配齐专(兼)职人员,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

3)局机关纪委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开展问责调查处理工作。

41.关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出台《廉政风险定期评估研判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

2)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每季度召开廉情分析会,提交廉情分析报告。

3)结合“510”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

42.关于“系统内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高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印发《意识形态和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利用正反典型强化教育引导的具体工作任务。召开局党委会议,审议建市40周年先进典型。

2)印发《意识形态和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廉政谈话和约谈提醒具体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

3)印发《意识形态和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实施细则》,明确分层分类开展任前廉政教育具体要求。新任科级干部均进行任职前廉政教育与测试。

43.关于“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水环境治理项目个别监管人员重复领取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项目公司将相关监管人员退还资金已转账给人员派出单位。

2PPP项目公司会商确定政府委派人员的薪酬发放方式。

44.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局机关对市级机关常驻地范围内差旅费、党建工作差旅费等差旅费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相关人员已退还多报的差旅费。

2)向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差旅费及其他行政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流程。

3)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报销审查程序。

45.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下属单位报销与业务内容无实质关联的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相关人员已退还报销费用。

2)对照问题深刻反思,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学习。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报销手续,加强票据审核。

46.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下属单位报销党建工作差旅费,现已退还到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相关人员已退还违规报销的调研行业党建工作差旅费,已分别于20221019日、202333日退还至财政局账户。

2)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差旅费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格公务出差、差旅费支出审批。

47.关于“违反公务用车规定。公务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超标准加油、高频度维修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修订完善了《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种技术车辆和业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2)组织对局属单位车辆派遣、维修、加油、台账记录等管理情况检查。

3)督促公车保有单位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按时落实整改。

4)督促公车保有单位严格规定公车按所需汽油标号加注,且每次加油记录必须注明加注标号。

48.关于“违反公务用车规定”中“下属单位车辆维保次数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印发《业务用车管理制度》。

2)更换车辆驾驶人员及维修保养管理人员,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

3)调整车辆维修单位,严格执行人员负责制,采取急需先行原则,明显减少车辆费用支出。

4)规范填写《公车维修记录登记表》,严格落实拍照记录车辆里程数,规范台账资料归档工作。

5)车辆维修执行事前报备、事中审批,事后归档制度,对单笔维修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均经支委会研究决定,明显降低维修费用。

49.关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占用局原下属企业公务车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0233月底,已完成所有局原下属企业公务车辆移交工作。

50.关于“违反公务用车规定。巡察指出有下属单位公车台账记录不规范,出车里程数和记录未能一一对应。”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完善公车管理台账,修正错误记录数据。

2)严格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强化台账“即用即记”登记制度,加强用车事前审批、事中记录、事后复核制度。

3)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控制业务用车范围,清明、五一假期执行公车封存制度,定期对台账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核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根源上堵住产生问题的漏洞,坚决杜绝同类情况再发生。

51.关于“市图审中心银行存款和账面长期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委托第三方南京华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查清了市图审中心银行存款和账面余额情况。

2)市图审中心根据第三方清查情况,已完成202212月底前的“预收账款”清算,并全部按照对应金额开票入账,转入“经营收入”。

3)落实市图审中心深入剖析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4)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2.关“巡察指出下属单位收入长期挂预收账款科目,未能及时开票确认。”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委托第三方南京华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查清了市图审中心银行存款和账面余额情况。

2)市图审中心根据第三方清查情况,已完成202212月底前的“预收账款”清算,并全部按照对应金额开票入账,转入“经营收入”。

3)落实市图审中心深入剖析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4)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3.关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建设的北港安置小区项目,自1996年建设以来,长期在往来科目登记核算,未能及时结转建筑和安装成本。”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北港安置小区建设成本及后续管理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根据审计结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用历年结余款冲减亏损后,结清账目。

3)组织房屋征收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经制度。

54.关于2020年至20225月,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车库租金收入8.47万元,未以收入方式入账,直接冲减北港安置小区项目成本。”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33月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已将租金收入纳入收入管理。

22023310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5.关于2020年,黄海公园一季度运行经费未按规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监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了原因,当时财务人员认为该资金属于转拨付资金,不是资金支出,存在不需报“三重一大”的认识误区。

2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熟知上报“三重一大”的要求和程序。

3举一反三,要求凡资金使用和资金划转达到标准的,均按“三重一大”程序报告。

56.关于2020年,下属单位办公楼租赁费用12万元未按规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监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整改责任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原文学习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驻在部门日常权力运行事项监督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做到应报尽报。

2对该问题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7.关于“局机关报销有关费用,审核把关有时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向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差旅费及其他行政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流程。

2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报销审查程序。

58.关于“日常报销票据审核把关有时不严,市图审中心购买软件服务,合同双方均未签字盖章确认。”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针对支付凭证资料中合同签章问题进行了整改,重新补充了签章齐全的合同作为支付凭证资料,已将该软件服务合同签章齐全的原件扫描打印件补充在报销附件中,完善财务报销手续。

2加强财务支付凭证报销审核管理,进一步提升财务收支管理水平,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明确财务审批流程人员责任,纳入岗位考核要求。

59.关于“日常报销票据审核把关有时不严。违规列支经费,有下属单位在工会经费中报销外单位人员费用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违规报销费用已退缴到位。

2)已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系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3)已完成问题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员,并运用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处理,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0.关于“日常报销票据审核把关有时不严,有下属单位支出动物寄养费接收对方普通三联收据结算。”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补开正式发票入账。

2已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系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等政策文件。

3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1.关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名下北港小区3套住宅及5间车库、阳光汽配城2套住宅,空置10年以上。”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35月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已将北港车库、房产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外出租。

220233月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将其中两间车库租金已作单位收入。暂未出租的房产,将按规定和程序继续公开招租。

62.关于“巡察指出下属单位与民营企业共同成立公司,经营不善破产,投入资本金无法收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完成对相关公司的专项审计,形成了审计报告。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均经集体研究决定。

3)整改责任单位已完成房产、林地等资产全面梳理评估,研究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效益最大化方案,并已印发实施。

4)已免去责任人党内职务、行政职务。

63.关于“市图审中心以银行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存款,未能实现收益最大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市图审中心于2022823日对单位银行存款余额办理了协定存款事项,与中国建设银行亭湖支行(市财政局备案单位基本户设立银行)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账户中超过基本存款伍拾万元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加10bps计息。计息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协定存款利率,则按照调整前后的协定存款利率分段计息,提高了银行存款余额资金收益化。

2)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商议,市图审中心将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定期资金存放银行,通过定期存放银行,增强资金存放透明度的同时,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64.关于“使用泵站配套用房作为办公用房,并将该办公用房用以房产置换的形式签订拆迁协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210月,已相关单位签订了四方协议,完成了办公用房置换工作

2与相关单位对接沟通,完善资产核销相关手续

3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65.关于“北港小区160370.9平方米)、2105605(均为81.04平方米),阳光汽配城5号楼807907(均为87.15平方米),此五套不动产系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产权,未登记单位的固定资产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33月已将北港三套住宅纳入中心固定资产管理。

2)因强拆户多年未息访,拒绝安置方案,目前市中院仍在协调,2套房屋产权已办到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名下,现拟暂不做收入账处理。

66.关于“市城镇排水管理处目前管理的18座污水泵站和另一座拆除泵站的剩余设备,系市城东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移交的,无原始价格凭证,也未估价入固定资产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182月,市城东污水厂向市城镇排水管理处移交污水泵站时,未提供其资产原始价值凭证。202210月,市城镇排水管理处与市城东污水厂核查泵站资产情况,该厂反馈未查到原始凭证。

22022113日,市城镇排水管理处发函至市公投公司及盐南高新区规建中心,核查泵站资产情况。202336月,市公投公司复函回复,财务账面只有城东厂三期整体价值,无明细账目,盐南高新区规建中心复函答复,资产未入账。

3202339日,市城镇排水管理处发函至市城东污水厂,核查泵站资产入账情况。2023419日,市城东污水厂复函回复,原20182月移交的泵站部分资产已在污水厂入账。

4)市城镇排水管理处制定《盐城市城镇排水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以及购置、使用、处置、报废等管理事项。

5202366日,完成市区污水泵站评估服务单位招标,评估服务单位对所有泵站资产进行了评估,628日,已经完成泵站资产评估入账工作。

67.关于“局党委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2020年以来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书记抓党建工作“七一工作法”未能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年初印发局党委2023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组织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

2)通过住建大讲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安排学习党建工作“七一工作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基础工作的通知》,对基层党建基础工作进行规范统一。

3)开展季度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党组织书记落实“七一工作法”,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

4)及时申报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典范项目,按时序强化推进。

5)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6)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半年履职情况书面述职。

68.关于“部分机关支部述职述廉报告中党风廉政建设、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等方面内容照搬照抄上一年度报告。”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020年以来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查阅,将问题反馈各支部并做思想教育,提高认识。

69.关于“基层党组织公章规格、样式,不符合规定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摸排各基层组织公章,共排查局机关及直属党组织不规范印章52枚。

2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各级党组织印章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8337号)中规定的党组织印章规格、式样、制发流程重新刻制印章。

3已按规范完成印章交接工作,并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提升业务素养。

7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有时不够规范。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相互批评不充分,多以一条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023320日,市住建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对照检查过程中,局领导班子成员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敢于正视问题,不评功摆好,认真对照检查。相互批评,开门见山,开诚布公,从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出发,推心置腹、真诚帮助,每位同志自我批评后,其他同志都对其进行了批评,相互之间都提了“有辣味”的意见,共提出批评意见96条。批评均直接指出问题,没有先表扬后“希望”的现象。批评意见切中要害,点到关键,点到具体人具体事。

7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有时不够规范。市政设施管理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缺少相互批评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3325日,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充分交流沟通,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有辣味”,“红脸出汗”。会后做好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023325日,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组织生活会相关细则和要求,做到入脑入心。

3)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标准化流程,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4)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7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有时不够规范。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缺少相互批评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023315日,市工程造价处党支部严格对照组织生活工作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做好交流沟通,会上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带头开展查摆问题、带头对其他党员提意见,引导处支部其他党员相互批评。加强党章等相关党内法规和制度学习,强化思想武装,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7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有时不够规范。物管中心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缺少相互批评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023323日,市物管中心党支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按照要求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7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有时不够规范。燃气中心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缺少相互批评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3322日,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将党内法规和制度的学习进一步结合到单位集中学习计划安排中,不断增强党员同志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

3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

75.关于“住建信息中心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缺少相互批评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323日,市住建信息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市住建信息中心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传达通报,对相关问题进行剖析并制订整改措施;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反思过去一年的工作生活,找差距、补短板,增强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和为民服务质量。

2市住建信息中心严格开展“八小时之内”教育管理,严肃组织生活常态提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落到实处,将“八小时之外”事项作为必谈内容,利用党员统一活动日组织学习党章党规,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76.关于“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已经印制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记录本,并发给各领导班子成员。

77.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已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台账资料进行查阅,将问题反馈到各支部,督促其提高思想认识,在制度建设和规范落实上下功夫,每月统计参加情况。

78.关于2021年度,局党委委员中有所在支部没有上党课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对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台账资料进行查阅,并将存在问题反馈到机关各支部,下一步将提升各支部对抓好“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上好党课,杜绝此类问题。

79.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对机关各支部及直属党组织2019年以来的“三会一课”台账进行逐一查阅。

2)形成总结并将存在问题反馈到所在支部,督促提高思想认识。

32023年一季度抽检中重点关注“三会一课”内容,并将结果进行汇总通报。

4)将不断提升各支部对抓好“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杜绝此类问题。

80.关于“绝大多数基层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不符合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的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对机关各支部及直属党组织2019年以来的“三会一课”台账进行逐一查阅。

2)将存在问题反馈到支部,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提高思想认识。

32023年一季度抽检中重点关注“三会一课”内容,并将结果进行汇总通报。

4)下一步将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各支部对抓好“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杜绝此类问题。

8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基层支部支委配备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摸排基层党组织。

2)对存在问题的支部完成增补支委,完善组织架构。

3)加强日常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管理,杜绝此类问题。

82.关于“党员发展有时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印发《发展党员提醒函》,发放《盐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手册》,覆盖所有基层党组织。

2)举一反三,主动做好自查自纠,印发了《关于组织对2020年以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材料进行“回头看”自查的通知》,重点检查21名入党积极分子和6名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内审材料,对当天研究当天公示的6家单位发放提醒函,督促开展另行补足一天的整改。

3)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局党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内部)文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印发了《中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盐住建委〔202335号),分层分类开展新任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和党务干部双提升专题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宣讲等。

4)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具体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7人,诫勉谈话1人。

83.关于“党委会议事决策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有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结合修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议事规则》一并对“末位表态制度”进行规范。

8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决策程序有时不规范,市政设施管理处免除局系统单位欠缴的道路挖掘费,未经局党委讨论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提高思想认识,剖析思想根源,202346日认真组织学习道路挖掘审批相关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办理,确保规范、公开透明。

2)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道路挖掘费用减免程序,凡涉及市住建局的下属单位申请减免道路挖掘修复费事项,严格遵循决策程序,提请局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坚决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3)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组织职能科室学习道路挖掘审批相关规定。

4)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85.关于“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工作中融合度不高,合心合力干事创业、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38月,经市委研究,为局领导班子配备了275后的班子成员,优化了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

220221210,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牵头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会议通过分析局系统干部队伍现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5年培养规划,并形成党委会纪要。

86.关于“班子整体活力不够强。20229月份,有的班子成员退二线,班子分工未及时调整。”问题的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022123日,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局领导班子分工,1212日下发《关于调整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87.关于“五个局合并虽已经三年多,但‘物理整合’后,思想、人员、业务仍未充分融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2023年一、二季度,已经对不同条线的部分干部开展了交流轮岗。

88.关于“机关处室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物业管理处与物业管理中心等部门业务工作存在职能重叠、交叉管理、推诿扯皮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物管处、市物管中心已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局分管人事的领导和分管物业条线的领导已经和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话,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办会议,研究工作职责职能的划分工作。

3)局组织人事处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专项推进物管条线职责职能划分工作。

4)研究制定了物管条线业务职能内部分工的方案。

89.关于“执法监管与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行业监管职责交叉,信息共享不及时,存在多头执法、重复取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制定和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盐住建法〔20231号),已开展6次联合执法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等执法工作。

2严格落实局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处置程序规定要求,加强对监管处室、单位移交案件的审核把关,对符合规范的证据材料直接用于案件办理,避免重复取证。2023年以来,受理内部移转案件16件,经审核,2件因证据不规范被退回移交单位补充完善,其余移交的证据材料均直接用于案件办理,无重复取证行为。

90.关于“党委未能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无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于202212月份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

2)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专职人员。

91.关于“舆情监管有盲区,新闻媒体报道有关紫薇花园部分楼栋加装电梯事宜,未能及时知晓。”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于20221110日向属地住建局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属地住建局尽快解决紫薇花园部分楼栋增设电梯违建问题。20221115日,赴属地住建局,开展约谈。20221116,就如何解决增设电梯违建问题,属地住建局至我局作专题报告。

2)参照相关部门做法,督导安排局系统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了解掌握所属职责领域舆情信息。

3)印发《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盐住建委〔202274),建立健全局系统舆情监测应对机制。

92.关于“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局系统共有186名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8岁,其中50岁以上84名,占比45.2%40岁以下仅28名,占比15.1%。”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党委研究确定局系统干部队伍5年培养计划后,经过2023年一、二季度的干部调整,局机关正科职干部的平均年龄从50.67岁下降到50.26岁、副科职干部的平均年龄从48.88岁下降到46.94岁,直属单位新提拔190后副科职干部、285后班子成员。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干部队伍建设计划,不断培养年轻干部,逐步优化局系统干部结构。

220234月,向市委编办申请了2个行政周转编制,通过面向事业单位名校优生组织调任录用为局机关公务员;20238月,经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分配我局295后江苏省名校优生选调生,通过以上多种途径不断为住建系统引进专业化年轻干部。

93.关于“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有3名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个别干部甚至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达18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对局系统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干部进行了排查。20236月,对1名同志的岗位进行了交流,2名同志已经列入三、四季度的岗位调整计划中。下一步,局党委将结合工作需要,严格执行《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按照程序要求,定期组织达到轮岗交流条件的干部进行交流。

94.关于“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不够到位,个别受处分干部晋升职级前,未按规定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同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将受处分人员影响期满提拔使用未向市委组织部报告的情况向干部监督处进行了汇报。

2)从20232月起,局系统干部选配过程中,存在涉及受处分人员影响期满提拔使用时,均严格按照要求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报告。

95.关于“干部任职前公示时间不足,2021316日、202171日发布的任职前公示,实际公示不足5个工作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系统20232月和6月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已经严格按照公示的时间要求进行了公示。

2)建立长效机制,要求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人员,在每次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前,都要重新学习一遍市委组织部的《全市组织工作业务规程汇编》,严格执行相关选人用人程序。

96.关于“选人用人、职务职级晋升存在过‘凭票唯票’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32月以来,局党委在提拔任用干部中,均综合考虑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因素,提前酝酿意向人选,在充分征求意见和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完成干部选配工作。

2)局党委制订干部队伍建设5年计划,明确培养一批年纪轻、能力强、干劲足住建干部的目标任务,在干部选配过程中,将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杜绝“凭票唯票”现象。

97.关于“个别科级干部,认缴出资并担任企业股东、执行董事,违规在私营企业出资,担任公司股东和执行董事。”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局党委已经给予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另外1同志所持的股份均已按照程序清退到位。

220237月,已经对局系统科级以上人员廉政档案进行了更新,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在实处。

98.关于“个别干部20197月因私出境去日本,未见相关审批材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对登记备案人员严格落实护照集中保管,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人员使用审批制度,凭相关手续办理护照使用及归还。

2)举一反三,及时采集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3月份以来对1名新办理护照的同志进行备案信息更新,对11名退休干部进行撤销登记,4月份对2023年新提拔的6名科级领导干部及时备案,并主动与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联系,对反馈的持证信息进行核查,确保持证人员不瞒报、漏报,取得明显效果。

99.关于“局系统有装配式建筑EPC总承包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根据当时苏建规〔20161号文件,装配率不小于30%的招标人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此EPC总承包项目装配率达到50%以上,该项目依据上述文件规定经批准同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22023年《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明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目前苏建规〔20161号文已废止,后续未有其他装配式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4月份已面向我市各投资平台招标人、代理机构、有关部门、县区监管机构代表举办了两期《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宣贯培训班,宣讲最新的招投标政策法规,要求各招标人就依法必招装配式建筑项目禁止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100.关于“盐城市市区道路、桥梁、排水设施养护项目,采取合同续签方式直接发包。”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1年市区启动市政设施养护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根据市会办意见,原方案计划202112月底完成下移,并商定鉴于现第三方养护合同114日到期,距移交时间节点较短,先行续签养护合同至202112月底。经市财政局同意,1228日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续签至设施下放移交之日,并报备“三重一大”。

2)该项目已按规定于2022815日完成政府采购招标。

3)后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

101.关于2018年底实施的路名灯箱提升改造工程未走招标采购流程,也未签订相关合同,付工程款时以市区道路灯箱年维护服务合同替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经常性开展相关文件、规定等业务学习。

2)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采购及工程管理制度流程,确保今后采购及工程管理过程中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3)市路灯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102.关于“有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发包或直接发包,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了问题原因并进行剖析,形成了情况说明。

2)召开会议,认真组织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学习研究招标投标法、省招投标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重点对公开招标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学习。

3202346-7日,面向我市各投资平台、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等举办两期省招投标条例宣贯培训,宣讲最新政策法规,规范项目招标行为。

103.关于2018-2020年度市管绿地绿化养护和园林服务管理项目将《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作为投标特定条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明确市管绿地绿化养护和园林服务管理项目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实施的“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迎宾公园、范公路绿地等四个标段绿化养护项目”均未将《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作为限制条件。

104.关于“燃气安全检查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举一反三,组织学习研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关于综合评分法中评分标准制定的相关条款,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2)对近期实施的供水水质监测等政府采购项目,加大与政府采购中心对接请示,严格把关招标文件关于评分标准相关条款设置,评分标准中业绩不分行政区域要求。

105.关于“水环境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中标人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评委未按规定否决投标文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会商,加强评委日常管理。

106.关于2019-2022年度,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价技术服务项目等52个项目,评委产生方式未按相关制度要求执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组织采购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

2)应从省库抽取评委的采购项目,评委均从省专家库中抽取。

107.关于“市住建局网络和信息安全项目评定标过程审核把关不严,评委产生方式不合规,评审专家未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中标结果公告未公示企业小微企业申明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市住建信息中心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动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代理公司、专家评审抽取、监督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认识不到位等问题,明晰岗位职责与责任并引以为鉴。

2)市住建信息中心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和局内控管理办法要求,对以往招投标项目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与局财计处对接,进一步加强与代理公司的沟通,明确代理公司提示、警醒和合规把控的责任,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招投标工作全流程严谨规范、合法合规,杜绝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3)市住建信息中心形成学习常态化机制,通过政府采购工作实务系统化学习,促动干部职工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4)市住建信息中心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审查要求,对新的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需求、采购文件、评审现场、合同签订、开评、档案等流程化管理。

5)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与打7.2分的评委专家进行沟通,不再将其列入局评审专家库成员

108.关于2021年度盐城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设项目的评委产生方式和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规,且未公示小微企业申明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315日整改责任部门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内容,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要求在今后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沟通,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抽取专家。

109.关于2021年度盐城市住建局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升级项目评委产生方式不合规,评审专家未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市住建信息中心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代理公司、专家评审抽取、监督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认识不到等问题,明晰岗位职责与责任,引以为鉴。

2)市住建信息中心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和局内控管理办法要求,对以往招投标项目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主动与局财务处对接,进一步加强与代理公司的沟通,明确代理公司提示、警醒和合规把控的责任,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招投标工作全流程严谨规范、合法合规,杜绝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3市住建信息中心形成学习常态化机制,通过政府采购工作实务系统化学习,促动干部职工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4市住建信息中心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流程明确审查要求,对新的政府采购加强需求、采购文件、评审现场、合同签订、开评、档案等流程化管理。

5)市住建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在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10.关于2021年度盐城市青年东路等地行政审批恢复项目,分散项目,评委产生方式不合规,评审专家未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对已实施完成的招标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回头看”,未发现有其他项目存在类似问题。

2)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绿化项目招标工作流程(试行)》(盐市园绿﹝20234号),并印发实施。

3)对责任部门发生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查明了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4)已对评审专家产生方式进行规范,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工程类、管理类项目评审专家均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111.关于“燃气安全检查项目招标文件中引用的文件废止,中标结果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了问题原因,招标代理人员编制招标文件时引用以往的格式,对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

2)召开会议,剖析问题原因,吸取教训,并组织学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

3)对近期实施的供水水质监测等政府采购项目,加大与政府采购中心对接请示,严格采购文件编制和审核,确保引用相关文件为最新标准,并在中标结果中公告公示企业申明函。

112.关于“部分市政道路项目先行开工建设后取得施工许可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在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排查的通知》,组织各地住建部门对建成区范围内单独立项的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城市照明等在建市政公用项目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排查。

2)组织市建管部门对市级国有平台代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排查,提醒相关国有平台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并督促要求迅速整改落实。

3)大力推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办理,遏制未批先建现象,如2023年我局实施的解放路改造和解放路和青年路交叉口项目,手续齐全。

4629日下午,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与市城投集团有关负责人等一行就先锋组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交流。

113.关于“水环境治理实施的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对项目施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在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排查的通知》,组织各地住建部门对建成区范围内单独立项的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城市照明等在建市政公用项目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排查。

2)组织市建管部门对市级国有平台代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排查,提醒相关国有平台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并督促要求迅速整改落实。

114.关于“少缴纳履约保证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

2)根据招标约定和相关规定,及时提示、督促、跟踪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做到履约保证金应缴尽缴。

3)将缴纳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前置条件,未缴纳的不予办理合同签章程序。

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15.关于2018-2019年度东进路东延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单位将不属于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送配电、消防检测等相关工程量一并发包给总承包施工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将上述工程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实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严格按照工程承发包规定,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2)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16.关于2018-2020年度,盐南第一沟、盐马路东侧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盐城市区黑臭水体应急排水、补水设备采购及盐城市区第三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生态补水活水工程等三个工程项目超合同约定比例付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查明问题原因,并向巡察组作出情况说明

2已制定并出台《盐城市城镇排水管理处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签订以及工程款支付审核流程

3313日召开市城镇排水管理处职工大会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细化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要求逐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见到实效

117.关于2018-2020年度,盐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项目超合同约定比例付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问题事实原因,分别向审计组和市委巡察组作出了情况说明。

220228月向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发出了追缴函,并于当月收到了超付款29.2万元。

3加强业务学习和能力提升。组织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对财务决算编制,付款流程手续规定进行学习。后续项目付款,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规范支付行为,严格审批拨付后续。

118.关于“有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处理建设期间利息收入,部分单项工程存在先付款后开票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组织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分析问题原因,形成情况说明,市审计局已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2)组织学习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等制度,重点对财务决算编制,付款流程手续规定进行学习。

3)后续项目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申请付款的项目,严格审查支付票据齐全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119.关于“水厂改建项目支付工程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了问题原因并进行剖析,形成了情况说明。

2)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财务支付相关制度,并进行了提醒和教育。

3)补齐了付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对后续申请付款的项目,严格审查支付票据齐全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120.关于“部分施工单位存在未开具合规发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了问题原因并进行剖析,并形成了情况说明。

2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财务支付相关制度,并进行了提醒和教育

3对未开具合规发票问题进行了梳理对账,补齐了合规发票

4对后续申请付款的项目,规范支付行为,严格执行付款审批流程,支付票据齐全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121.关于“项目部分单项工程未报审,报审资料不全,存在超付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了问题原因并进行剖析,并形成了情况说明。

2)组织梳理不配合的被审计单位、无法配合的被审计单位情况,督促相关审计单位加快工程决算审计。

3)加快对未审结项目的审计。

122.关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累计发生签证变更较多,签证变更金额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了问题原因并进行剖析,形成了情况说明,审计单位(市审计局)全程跟踪审计。

2)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签证、变更手续办理。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制度。

3)印发《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管理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盐住建委〔202355号)。

4)后续项目,规范签证变更的相关行为,对已发生签证变更的,严格按照审计报告结论兑付工程款。

123.关于2018-2019年度东进路东延地下综合管廊消防、安装工程增加部分设备材料,在实施期间未及时履行签证手续。预制管廊钢筋由中标单位自行深化设计,且深化设计图纸未经有关部门图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签证、图审等手续,规范工程建设行为。

3)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

4)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24.关于2020年度路灯管理处建设的建军路中华灯改造工程增加路灯底座破除及恢复工作量内容的现场签证单、2021年度建设的市区主要道路遮阳棚广告灯箱接电项目增加10套电缆井的现场签证单,未描述签证的时间、原因、费用、附图等要素,无工程变更联系单及审批手续,无会办、会签审批材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

2)每月组织业务学习。

3)制定《盐城市路灯管理处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变更签证管理。

125.关于“水环境治理项目现场监理人员数量不足招投标文件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组织核实现场监理到场情况。

2)对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提醒谈话。

126.关于“项目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数量不足招投标文件约定半数。”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监理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已进行整改,现场根据制定的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安排监理人员到岗履职。

2)建设单位已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对监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日常考核管理。

3)相关职能部门对监理项目部进行了抽查,目前人员配备满足相关规定。

127.关于20223月,腾飞路道路抽芯取样发现施工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对东段施工单位,移送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进行罚款,并已将处罚结果推送到“信用中国”平台。

2)已对西段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已对沥青砼厚度偏差点位进行整改,铣刨重新铺设沥青砼。

3)已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4)已对检测单位进行处罚。

5)制定《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政道路工程现场取芯要求的通知》,明确市政道路工程取芯具体操作规程,加强工程质量长效管理。

6)明确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及内容,制订了《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行为的通知》《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事项内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

7)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

8)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28.关于“巡察指出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督促盐城中交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在后续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加大工程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29.关于“水厂改建项目部分材质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监理单位未正确履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会同审计部门对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在审计过程中予以价差扣减

2加强工程监督抽查,督查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修改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行为和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事项内部管理制度。

3对监理单位未履职行为,已移交查处。

130.关于“项目部分材料设备品牌与招投标文件不符,涉及材料设备总金额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会同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采用扣除价差等方式处理,并据此结算

2加强工程监督抽查,督查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主体责任。

3修改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行为和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事项内部管理制度。

131.关于2016-2020年度腾飞路〔西环路-开创路,解放路-迎宾路〕工程检测单位在施工阶段道路厚度取芯抽样检测全部合格与审计结果差距较大,小马沟桥桩存在超频率检测情况,监理单位未能发现道路结构层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湿喷桩施工机械不符合设计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对东段施工单位,移送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进行罚款,并已将处罚结果推送到“信用中国”平台。

2)已对西段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已对沥青砼厚度偏差点位进行整改,铣刨重新铺设沥青砼。

3)已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4)已对检测单位进行处罚。

5)制定《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政道路工程现场取芯要求的通知》,明确市政道路工程取芯具体操作规程,加强工程质量长效管理。

6)明确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及内容,制订了《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行为的通知》《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事项内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

7)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

8)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32.关于“活水项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对相关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在审计结算时予以扣除。

2)在今后城建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细化对中介单位的管理及考核,加强现场管理。

3)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五方责任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由市质监站定期开展监督性抽查抽检工作。

133.关于2018-2019年度东进路东延道路工程,监理单位日志记录不完整,且未按合同约定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一标段人行道碎石垫层采用回笼料替代级配碎石。二标段快车道水稳取样厚度与设计规范要求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2)已对一二标段施工单位进行审计扣减和处罚。

3)明确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及内容,制订了《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行为的通知》《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事项内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

4)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

5)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34.关于2018-2019年度东进路东延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监理单位、基坑监测服务单位签证数量与实际不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2)已扣减基坑监测单位多计费用。

3)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

4)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35.关于“党委党史学习教育检视排查问题,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没有专门推进问题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结合2022年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推进方案,并专门推进问题整改。

136.关于“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对具体事项回应不具体。”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督促各整改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召开局党委会议,逐条审核整改措施。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已组织3次教育,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进行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坚决扭转保姆式监管。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和企业监管时效。对前期检查的项目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压实企业整改责任。同时各地加强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2020年底,原房产监察支队已与城建监察支队、人防执法大队合并组建盐城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合并以来支队配合机关处室、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20余次,抽查在建工程250余个,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00多处,向属地主管部门发放安全执法检查建议书9份。支队合并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0件。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月”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深入建筑工地,开展普法宣讲,发放宣传材料,推动安全普法受众。2023年,制订《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联合执法检查计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对高危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两会期间,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稳定督查执法检查,对3个县(市、区)9个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0份,并跟踪督查,全部整改到位。

137.关于“市委危化品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未能逐一回应。”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3413日,制定《组织开展市委危化品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通知》,要求各相关处室、单位,逐一对照危化品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再落实。今年以来局党委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多次组织危化品等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传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4月份开始每月通报燃气危化品等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推动危化品治理工作落实。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危化品管控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621日,召开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进会,推进危化品等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826日,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危化品等住建领域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对照19项责任清单梳理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

220232月下旬至3月中旬组织第三方开展全市重点监测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4月份组织召开全市管道燃气企业座谈会、全市瓶装液化气规范化发展工作例会,交流“瓶改管”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加快推进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420-21日赴泰州市、芜湖市考察调研“瓶改管”工作。开展“五一”前城镇燃气安全督查,持续推进“七个一”专项行动,全力守好燃气安全管理防线。510日,在“中国盐城”发布《致燃气用户的一封信》,持续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616日,在盐渎公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网络直播。深刻吸取6·21”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722日印发《盐城市全面提升城镇燃气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24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市瓶装液化气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聚焦餐饮、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突出经营、配送、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大检查督导密度频次,全面摸排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有计划、分片区逐步推进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问题清零,全面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瓶改管”“瓶改电和不合格灶管阀更换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整改事项

1.关于“对一些民生实事项目如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等工作至今未能形成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重新制定《盐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制定系列文件,形成申请、公示、施工、验收、管理等配套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将《盐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网上征集意见及各地、各部门意见进行汇总,形成《盐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批。

2.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缺乏有效监管措施”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1学习考察省内先进城市做法,计划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政策,采用第三方托管模式,由市国资委组建新的国有企业作为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2研究出台加强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会同市国资委、人行、银保监等部门推进落实各项监管工作。

3新政策实施前,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市级监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完善工作机制。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已形成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初稿,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正在进行风险评估。

2已出台《关于加强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盐房办〔202321号)。

32023518日,下发了《关于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盐房办〔202318号),对全市预售资金监管检查情况进行了书面通报。

3.关于“城市主次干道地下空洞普查尚未系统性开展。”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1)督促各地加大城市道路巡查养护力度,对发现的路面塌陷问题,第一时间围护并进行处置,确保市民生命安全。

2)按照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对市区解放路、建军路、青年路、人民路等部分主干道进行空洞预警探测,排查道路、管网设施安全隐患并修复。

3)在市区部分主干道空洞预警探测完成后,将相关情况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供市政府决策时参考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城市道路巡查养护力度,20234月上旬完成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督导调研,并将调研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通报印发各地整改落实。

2)已完成代理服务、设计服务等单位招标工作,完成概算、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经公开招标确定进场地下空洞普查单位。

3)待市区部分主干道空洞预警探测完成后,将相关情况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供市政府决策时参考。

4.“环境治理项目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成两个标段,以专业分包名义发包给两家公司,又分别将相应标段工程劳务及材料采购分包给上述两家公司所控股企业”问题的整改。”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1)由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第三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I标段工程涉嫌转包事项进行立案调查。

2)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处理。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第三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I标段工程涉嫌转包事项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形成调查结论,不构成违法分包。

5.关于“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存在整改死角,反馈的‘违规返还绿化养护工程奖’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资金未追回。”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继续做好最后一家公司“违规返还绿化养护工程奖”的追缴工作。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违规返还绿化养护工程奖金”涉及的10个单位,9家完成退款工作,还余1家公司绿化养护奖金未收回。

22023年继续做好最后1家公司“绿化养护工程奖”的追缴工作,印发《关于追缴违规绿化养护工程奖金的通知》,并完成部分款项追缴工作,剩余款项已落实追缴措施。

3)继续做好剩余资金的追缴工作。

6.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2018年市审计局审计反馈的“出租房屋租金未收取”问题,至今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12017年迎宾南路房屋承租人以会议室渗漏为由拒缴当年租金,同年市公房所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202212月仲裁庭作出裁决,20231月承租人已按裁决结清欠租,2018年市审计局审计反馈的问题已整改。

220223月承租人停止经营,房屋未退,租金拒缴,6月以八楼屋面为泡沫夹芯板建造存在安全隐患给其造成损失为由申请仲裁,公房所提起仲裁反请求,要求结清租金并终止租赁关系。仲裁庭已立案开庭。仲裁裁定后将根据裁定结果继续租金追缴工作。

3)盐马路房屋承租人从2016年起不能按合同约定正常缴纳租金,经多次催缴后在20189月至20216月累计缴纳162.3万。2018年市审计局审计反馈的问题已整改。

420217月起承租人以生意清淡等理由明确拒缴租金,公房所多次催缴无果。20224月协调由市房投公司(合同出租方)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结清欠缴租金。仲裁庭已立案开庭。仲裁裁定后将根据裁定结果继续租金追缴工作。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针对迎宾南路与盐马路2处出租房屋在缴纳租金后又产生部分新欠租金问题,已分别申请仲裁,迎宾南路房屋仲裁案已终局裁决,承租人扣除未退还的保证金后已按裁决内容缴纳了房租,并退还了房屋钥匙。现正协助其到房投公司退还保证金,待原承租人收到退还的保证金后,将缴清房租,迎宾南路房屋基本整改完毕。盐马路房屋仲裁在6月、8月两次开庭,我单位持续跟进案件审理,待仲裁裁定后将根据裁定结果继续租金追缴工作。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住建局党委期间,共计交办信访件51件,我局党委高度重视,逐件核查,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向巡察组报告,形成“一案一报告”。其中,有一件仍需要持续跟进处理,具体情况为:

编号20220500059“关于环城西路149号建行二区小区改造围墙封闭的信访”,需要持续跟进处理原因为:属地对于信访人的要求尚在进一步对接。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是紧盯目标任务,一着不让从严从紧的落实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全面构建管用实用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紧扣整改目标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预防,强化治本,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做到边实践、边检验,边解决、边提高,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坚决做到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结合巡察整改,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持续推动局系统政治生态向上向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1611007;邮政信箱“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150号盐城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yczj1021@126.com 

 

 

 

中共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关于市委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830日至11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2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党委集中反馈了巡察意见,移交了巡察问题清单、工程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清单。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对于工程领域专项巡察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我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即知即改、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统筹兼顾、督导问责,不断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召开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过堂、审核整改工作方案。320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指导。

(二)强化督查督导,大力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从严落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整改要求,局党委多次召开有关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多次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讨论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跟踪问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整改时限”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坚持采取周督查、月报告的方式,每周汇总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报送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严格落实整改任务“挂账销号”制度,坚持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建立台账一个。同时严肃执纪问责,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

(三)注重经验总结,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我局在坚持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着眼长远,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工程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升水平的过程,成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情况

已整改完成的整改项

1.关于“市区区域供水工程项目超概算投资未办理概算调整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了问题原因,并进行剖析,形成情况说明。2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工程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3后续项目严格新建工程项目概算报审。

2.关于“市区污水管网检测维修项目实施前未按规定办理概算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自评:

1)查明了问题原因,并进行剖析。(2)拟订对工程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学习计划。

3. 关于零星永久性占用土地未办理相关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查明了问题原因,并进行剖析,形成情况说明,主要是零星永久占地比较分散且零碎,最终按实际占用面积补偿土地费及安置补助,未办理相关土地手续。2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工程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3举一反三,后续新建工程,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4.关于2016-2020年度腾飞路(解放路-迎宾路)工程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制定了《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工程管理意见(试行)》,明确了城建工程项目手续办理的程序。(2)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3)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4)对确定实施的城建项目,提前启动和协调解决项目规划、土地等方面制约项目推进的问题。

5.关于“评分标准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房地产方面业绩10分,该业绩为特定行业业绩,违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督促市住建信息中心组织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晰岗位职责,引以为戒2)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和局内控管理办法要求,对以往招投标项目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与代理公司的沟通,明确代理公司提示、警醒和合规把控的责任,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招投标工作全流程严谨规范、合法合规,杜绝再次出现同类问题3)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实务、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化学习,使干部职工充分掌握相关业务技能知识,提升工作能力水平4)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6.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不规范,2020年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应急避难场所设备项目,中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申明本单位为小微企业,且在评审时享受了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中标结果公告未公示企业申明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经常组织业务规定学习。(2)深刻吸取教训,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

7关于“存在串标嫌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逐项分析问题原因,主要为采购单位对业务不熟悉,前期调研不够深入,采购文件编制通用化,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设置缺乏深度思考,过于依赖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部分企业对政府采购网站关注度不足,响应数量较少,导致竞争不够充分。2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学习,要求在工作中全过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3在今后实施的项目中,严格对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的审查,对项目充分研究分析,合理设置招标条件,鼓励充分竞争。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印发内部规定,规范项目实施,并严格执行。5举一反三,对以往招投标项目进行“回头看”,逐项核查是否存在串标现象,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6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的,及时投诉举报和报告,积极配合调查。

8关于“东进路线路迁移工程”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因东进路工程建设需要,东进路东延10kv金水线及建设线线路需要迁改,影响整个工程的推进,经多次沟通协调,委托施工单位在限额内实施,超出部分由供电部门自行承担。(2)根据行业特点,施工单位将该工程劳务进行分包。(3)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4)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5)以后严格按照工程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杜绝转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可控。

9.关于2019-2022年度园林绿化管理处所报18个项目中,17个项目合同均只盖公章未见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多个项目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等级、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内容均未规范填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对签订合同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统一对合同进行了规范和完善。(2)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分管负责人已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合同示范文本和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系统学习领会。(3)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合同签定审批流程(试行)》(盐市园绿﹝20238号),并印发实施。(4)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人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2018-2019年度市自来水公司承接的盐龙湖水源活水通道项目,其中关于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方面,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和实际订立合同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对代理单位进行处罚,按规定办理施工决算。

11.关于2020年度盐城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预算70万,中标价68万。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2022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417日,合同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个月之内签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以往招标文件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2)开展政府采购专题学习会两次,提高全员业务水平。(3)印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学习文件。(4)制定并印发《盐城市城镇排水管理处污水设施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5)对近期需要进行采购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严格履行相关流程。

12.关于2021年度盐城市住建局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升级项目合同中也没有约定预付款的比例,违背了52号文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督促市住建信息中心组织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晰岗位职责,引以为戒2)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和局内控管理办法要求,对以往招投标项目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与代理公司的沟通,明确代理公司提示、警醒和合规把控的责任,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招投标工作全流程严谨规范、合法合规,杜绝再次出现同类问题3)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实务、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化学习,使干部职工充分掌握相关业务技能知识,提升工作能力水平4)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13.关于2021年度城建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服务合同中没有标明预付款比例,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识。(2)主动与相关责任单位对接,对2023年度新建招投标项目加强流程管理,完善合同复审,确保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到位。

14关于盐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超比例付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28月向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发出了追缴函,并于当月收到了超付款。(2)查明问题事实原因,分别向审计组和市委巡察组作出了情况说明。(3)加强业务学习和能力提升。组织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对财务决算编制,付款流程手续规定进行学习。后续项目付款,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规范支付行为,严格审批拨付后续。

15关于“城西水厂改建项目设计费、工程质量检测费、监理费、勘察服务费超标准支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召开会议,分析问题原因吸取教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2后续实施的供水水质监测等政府采购项目,加大对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的审查,做好与政府采购中心对接请示,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将招标公告等信息按规定推送到相关平台,便于潜在投标人及时响应。3严格招标文件审批流程,报请局党委会、派驻组、政府采购中心研究审定。(4)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

16.关于2018-2019年度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活水通道一期工程通榆河活水通道项目,合同外“新增景观石及刻字石”的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及询价报告日期均发生在竣工日期之后。另市公投公司询价、定价的该景观石、刻字石价格高于市场水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按审计部门意见办理施工结算;分析问题原因,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先审批、后实施。

17.关于2018-2019年度东进路东延道路工程,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一标段人行道碎石垫层采用回笼料替代级配碎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对一二标段施工单位进行审计扣减和处罚。(2)已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3)制定了《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行为的通知》《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事项内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明确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及内容。(4)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8.关于20223月,腾飞路道路抽芯取样发现施工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已对东段施工单位,移送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行政处罚,对该单位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进行处罚,并已将处罚结果推送到“信用中国”平台。(2)已对西段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并已对沥青砼厚度偏差点位进行整改,铣刨重新铺设沥青砼。(3)已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4)已对检测单位进行处罚。(5)制定了《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政道路工程现场取芯要求的通知》,明确市政道路工程取芯具体操作规程,加强工程质量长效管理。(6)明确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及内容,制定了《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行为的通知》《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事项内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7)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基本完成的整改项

19.关于2018-2019年度盐城市区第三防洪区活水通道一期工程,201811月开工建设,20196月取得施工许可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1)督促各地、市各国有平台对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在建市政公用项目建设程序情况进行自查自纠,430日前,排查全市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市政公用项目清单。(2)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市政公用项目,落实各级质量监督、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对因土地问题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停工,并通报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3)年度城建计划下达后,对市属国有平台进行提醒,确保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在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排查的通知》,组织各地住建部门对建成区范围内单独立项的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城市照明等在建市政公用项目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排查。(2)组织市建管部门对市级国有平台代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排查,提醒相关国有平台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并督促要求迅速整改落实。

20.关于盐城市第三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直接发包给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市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后续实施和运维中,对所有需要开展招标的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需要公开招标的工程或服务,必须公开招标。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市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后续实施和运维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需要公开招标的工程或服务,必须公开招标。

21.关于2019-2022年度盐城市第三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合同总价计算错误,招标文件约定仅工程建安费用下浮18%,实际却按概算总价下浮,未考虑其他不参与下浮因素,造成合同签订价和实际中标价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1)由我局组织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公司对PPP合同总价进行复核。(2)签署PPP合同补充协议,在签署PPP合同补充协议时,根据复核后的PPP合同总价,完善PPP合同条款。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组织项目公司、代理机构对PPP合同总价进行复核。

22.关于2019-2022年度盐城市第三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按文件要求三个监理标段最低现场配置监理人员342824人,但每个监理单位现场实际只有410问题的整改。

采取的整改措施:

1)核实现场监理人员到场实际情况。(2)依据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含承继协议)等文件的相关条款,会同项目公司对相关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组织核实现场监理到场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好点与面、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的内在关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工程领域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是坚持高标准,从严从紧抓好整改落实。紧盯整改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强化督查督导、问责问效,真正做到紧抓巡察整改不放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并长期坚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高起点,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抓紧制定完善规范管理各项制度,坚决堵塞制度漏洞。紧扣工程领域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预防,强化治本,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制度建设,做到边实践、边检验,边提高,着力构建管用实用的监管制度。

三是坚持高质效,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注重运用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坚决做到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进一步建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秩序,推动住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8423663;邮政信箱“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150号盐城市住建局综合计划处”;电子邮箱ycjsxt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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