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串场河南段湿地土壤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1 11:42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浏览量:


1盐城中交上航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串场河南段湿地土壤调查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中交上航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名称: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串场河南段湿地土壤调查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在盐城市区核心区(第Ⅲ防洪区)内,包括盐城市区核心区(第Ⅲ防洪区)108.73平方公里,东至通渝河,北至新越河,新洋港,西至大马沟,南至小新河,三墩港,范围内118条河道(含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内容包含水环境工程、水生态工程、水利工程、水景观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等。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对串场河南段湿地土壤调查。

3.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第Ⅲ防洪区内。

3.2 项目规模:串场河南段湿地总面积约19.3796公顷。

3.3招标范围及内容:串场河南段湿地土壤调查服务,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协助委托方报生态环保部门备案。土地划拨时,须提供满足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调查报告。详见项目需求。

3.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服从招标人要求执行。

3.5质量:调查单位单位需查明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对项目地块进行现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照相关规范及标准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保部门备案。

3.6本工程最高限价:15万元(含6%的增值税)。

3.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学或土壤或环境类相关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

3)投标人自2019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土壤调查服务类似项目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8*日,则为2018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71日至202278日。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27141030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指挥部一楼会议室(世纪大道与迎宾路交界处西北角)。

9、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密封在信封中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1、投标报名要求

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2271日至20227817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4号楼11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1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中交上航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621662455

代理单位: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02449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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