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2022年度第一批次亭湖区公租房轮候家庭选房须知

发布日期:2022-01-19 16:41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浏览量:


(一)轮候对象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选房地点参加选房。申请人凭身份证和选房通知单参加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依次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当天场次选房的末位,选房结束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二)每个选房家庭限两人进入选房现场。每户选房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分钟,时间以现场定时器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轮候对象必须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选房,如本人不能到场,被委托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加选房。
    (四)请轮候对象根据时间安排入场选房,为保证选房现场的良好秩序,非轮候对象,概不接受进入选房现场。
  ()本次选房结束后,选取德惠尚书房公租房的轮侯对象按亭湖区住建局要求办理入住手续,选取其他小区的轮侯对象根据公房所要求在210日将入住资料送到解放南路150号市住建局北门接待室,材料齐全后由房管员通知看房与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提交入住材料或不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该房屋收回另行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轮候家庭。

)选房后原则上不得以配租房源的地点、楼层、户型等为由要求调整房源。

)根据住房保障政策,公租房保障家庭入住后实行动态管理,发现住户因条件改善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予以退房。

)公租房保障家庭入住后严禁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清退,记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并严厉打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保障房小区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由小区物业公司收取。保障家庭应当遵守公租房小区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缴纳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十)如需变更手机号码,请在选房后进行登记。如因手机号码变更无法接到入住通知,责任自负。

 

 

                               

盐城市公房管理所

                               202211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