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草案)”,现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书面向我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无修改意见均请书面回复。
联系人:卞昊晔,电话:(0515)86660445,邮箱:104503429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草案)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燃气事业健康发展,面向社会针对《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0月15日,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结果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提出的任何意见或建议。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