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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推动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4月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以在截止时间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我局。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盐城市住建局房屋管理处(邮政编码:224005,联系电话:81610911),请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意见”字样。

  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gs8423711@163.com。


附件:

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doc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征集部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3-05 截止日期:2024-04-06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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