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盐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查验情况专项核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向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查验情况专项核查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8.6万元。
4.最高限价:8.6万元。
5.采购需求:盐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查验情况专项核查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被核查单位提供完整资料后,中标单位必须在20天内出具预售资金监管报告和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交存查验情况报告,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次采购约定的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者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18:00时前。
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将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和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27707827@qq.com,并电话联系,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024494996,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15-81611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室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024494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