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龙湖水库调试优化工程生态设施部分于2018年4月16日验收运行至今,湖区的PE滚塑浮筒因长期风浪冲击及光照、温差影响,多数已经老化破损。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盐龙湖运行管理需要,就盐城市盐龙湖水库PE滚塑浮筒回收处置采购进行公示,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龙湖水库PE滚塑浮筒回收处置
二、项目需求:
1、浮筒分布区域:
盐城市盐龙湖水库深度净化区沿岸一周,离岸约20米;沉水植物区0.0m高程水面。
2、数量:PE滚塑浮筒,约1600只,DN300mm,L=1200mm。
3、回收要求:将浮筒从拦鱼网绳上解下,将拦鱼网绳与拦鱼网钢管立柱固定,浮筒集中外运出盐龙湖湖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因中标人处置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社会危害,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华兴大道西首。现场踏勘须提前1天与采购人联系。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价格中标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 PE浮筒的预估残值为44100元,投标人自行考虑残值金额,该费用计入投标人的收入,评估服务费为6000元,该费用计入投标人的处置费用。投标人的处置费用包含评估服务费及因回收发生的人工、材料、工具、船只使用、机械、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实际浮筒数量不足,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投标人的报价为收入与处置费用之差。报价为正数,该报价即为采购人支付投标人的费用;报价为负数,该报价即为投标人上缴采购人的费用;报价为零,即以料抵工,仅支付采购人指定评估单位的评估费用。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处置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先行支付采购人指定评估单位的评估费用)
投标人如果少于3人,由采购人直接与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谈判。
五、履约保证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向采购人出具由银行担保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000元,叁万元整),期限2个月,待浮筒外运出湖区时,无息退还投标人。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21年 12月23日15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市供水保障中心。
七、采购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报价,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采购文件发放地点:盐城市供水保障中心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钱江财富B座11楼;
联系人:高旭,电话:0515—81228121,邮箱:9090725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