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的公告》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1-04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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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的公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建材生产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十三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以及对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建设领域科技进步,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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